外国人团聚签证怎么做?
首先,你先搞清楚你的情况到底需不需要办理移民手续(也就是是否满足申请永久居民的条件),然后如果符合条件再考虑怎么操作。 1.如果是以夫妻同居为由申请的临时居留者的话,那么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成为永久居民了: ①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居住满一年; ②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内,每年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③有证据证明申请人能独立生活或能为加拿大经济及社会做出贡献或者与加拿大的亲属能够互相照顾; ④通过安全检测(无犯罪证明等);
2.对于以其他关系为目的的临时居留者来说,除了符合上述条件外,申请者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目的属实。例如,为了子女教育而申请父母陪读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的证明材料就是:由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接收其子女入学的证明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收据等材料;为家庭团聚而申请团聚人士的证明材料则是: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或结婚证明以及原籍国的无犯罪公证书; 如果是为了工作而申请的工作准签者的证明材料是:雇主提供的聘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安排书、工作描述、公司财务状况表,此外还要提供英文或法文的职业技能介绍信作为补充材料等等......这些材料的准备过程是比较繁琐而且耗时的,需要申请人一一去进行公证和认证并寄送至目的地才能生效。因此建议楼主最好还是找个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忙处理吧~我去年办过的一个移民公司叫“加宏出国”还不错,办事效率很高,价格也不贵,你可以百度搜索一下看看他们官网有没有相关的案例可供参考咯~~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用啦! 另外,关于移民的费用方面,因为各家公司收取的服务费都有一定的差异,具体还得看你自己是怎么选择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