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科升学?
关于“预科”,教育部有明文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39号)明确规定,从2007年起,所有招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须编制到专业,并且必须注明培养途径(如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等);从2010年起所有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须编制到专业。
除军事院校外,所有学校不得采取预录、预分方式提前处理完录取工作。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未按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录取工作的,一律不得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者,要严肃处理。 关于“预科班”的开设,规定更是明确: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5号)明确要求,严格限制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举办跨省招生的预科班。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凡未注明培养方式(如定向、委培)的和没有教育部核准编制计划的招生专业,均不能作为2016年高考录取的依据。
目前,我国的高中毕业生升学主要有两个通道:统招和自主招生。其中,通过高考统招入学的学生占绝大多数,而通过自主招生入学的学生数量相对较少。 但近年来,随着自主招生试点院校的扩大以及政策的不完善,部分学校以自主招生命名违规办学,变相高收费,引发社会关注。对此,教育部在2016年的工作中明确规定,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者与民办学校联合举办自主招生考试,严禁单独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合作组织自主招生考试,严禁任何考试机构组织自主招生考试。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校及有关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将追究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