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该如何资助艺术?
这个问题我两年前在纽约大学的时候和我们的Tisch校长讨论过,他是这样说的,当时我们讨论的是关于学校申请奖学金的录取概率问题(因为我是录取委员之一),虽然问题的背景是学生申请大学,但是道理是一样一样的嘛~ 引用他的原话:“给某人提供赞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会令他产生依赖心理并因此失去自我努力的动力。如果某种东西成本低廉而且很容易得到的话,人们往往不会珍惜它;但如果这个东西昂贵而且很难得到的话,人们往往会为之付出一切。”
所以,政府如果要有效且公平地资助艺术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把钱当作钱,而是当作宣传品。
具体方法是,政府不要单独地、直接地给予艺术家资助,而是通过一系列的市场机制来间接地鼓励和支持艺术。比如说,政府可以设立某个基金,然后宣布这个基金的运作原则是“只许亏不许盈”-无论基金每年赚了多少钱都要全部返还给纳税人,但不管基金亏损多少都无需纳税人额外承担。这么做的意图不是为了赔钱,而是为了营造一种“亏本卖东西给你”的感觉。
这种感觉实际上就是市场奖励,因为它暗示了“只要买了我们的产品(作品),你就是在支持我们的事业(艺术)”。这种策略其实是一种高价买断的策略,只不过出价的方式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每年“倒贴”而已。 当然,这么做也有风险,那就是当基金运转良好并且开始盈利的情况下,纳税人会因为“只许亏不许盈”而误以为政府确实没有能力或者无意继续资助艺术,从而放弃对艺术的追求。不过,如果艺术真的做到这一点的话,这种情况显然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