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档案怎么办?
首先,要确认一下您是办理加拿大移民还是美国移民,因为两国对申请者身份背景的要求是不同的。
通常来说,移民申请人在递交移民申请材料时会被要求提交“移民档案”,一些国家的移民局还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所谓“移民档案”是指申请人过去及现在的一切身份信息、过往经历、社会关系等证明材料的汇总。
在加拿大移民的申请过程中,“移民档案”又被称为“个人信息表(Personal Information Form)”或简称为“PIF”。 “PIF ” 一般由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也可在移民律师的指导下完成;部分申请人因工作经历复杂可能会遇到移民局要求补充过往职业信息的情况,此时则需根据移民局的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文件以填补过去的职业空窗期。 美 国 移 民 在办理美国移民的过程中,移民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学历证明,同时也会对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主要考察申请人在留学期间是否合法并完整地完成了学业,是否有合理的签证记录且合法入境等。如果申请人有工作背景,则会进一步调查申请人的公司是否存在,营业是否正常等情况。 无论申请人最终选择申请哪个国家,良好的语言能力都会为您的移民申请锦上添花。因此如果有英语或法语基础,并且时间允许的话,建议大家尽量提高自己的目标语水平!
凡申请去港澳、国外定居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就应向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办理移民手续。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派出所接到申请后,要给移民人员填写去港澳定居人员登记表或去国外定居人员登记表。公安派出所要对移民的原户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认真调查,并填写《注销户口通知单》,通知移民本人或其户主,在接到通知的一周内,持通知单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原工作单位要根据去国外、港澳地区定居人员申请,为移民办理终止劳动关系的手续,迁转工资及医疗保健等档案材料。对无工作单位或在待业期间去国外、港澳地区定居的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的劳动服务公司或待业机构负责办理终止劳动关系和迁转档案等手续。对于退(离)休人员中去国外、港澳地区定居的人员,由原退休金发放单位迁转档案,发给一次性应享受的福利、待遇等费用。原单位接到移民人员申请后,需在半个月完成上述工作,并将档案材料寄往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侨务部门或港澳事务管理部门。申请人应在接到户口迁转档案通知后半个月内,携带国外、港澳地区定居地的定居许可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到县、市侨务、港务部门办理提档手续。
申请人在国外、港澳地区定居后,须将定居地公安机关的定居证明寄原迁转档案的县、市侨务、港澳管理部门和原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各一份,由这些单位代为向原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委员会、村及与移民人员有赡养、抚养、扶养等关系的人转告,并向仍需继续寄养、寄扶、寄赡的人出具证明,以便他们另作安排,了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