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移民是什么?
我举一个例,美国EB-5投资移民的项目里有个区域中心计划,这个计划的申请条件要比普通的EB-5项目更宽松一些。 所谓“区域中心”指的是在美国的境内设立的公司,而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没有特别限制,基本上除了烟草、军火和核武器的研发外,其他行业都可以进行申请。由于行业没有限制,一些国内没有产业聚集的区域,例如西北地区的一些城市,开始兴起建立“区域中心”的热潮。
在这些地区成立公司后,以公司名义引进国外投资人,提供工作签证,最终实现绿卡的目的。因为行业没有限制,所以这些公司被称之为“区域中心”。 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否真的可行呢? 以最近比较火的阿拉斯加区域为例,这个项目是美国批准建设的第13个区域中心。根据规划,这个项目将创造9000多个新的工作岗位,吸收2300万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项目建成之后,主要生产原油,石油产品及衍生物等。 从理论上说,只要项目能够正常运营,且能够吸纳足够的外国投资者,然后创造就业岗位,办理移民应该问题不大。但实际情况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样完美。
一方面,虽然这个项目吸收了2300万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但是考虑到该项目总投资高达2.7亿美元,其中的1.4亿美元来源于美国政府的贷款,以及未来每年7亿美元的税收(预计)贡献,从政府层面来看是符合利益需求的; 但另一方面,这个项目实际上只是创造了75个长期(永久性)的岗位,按照每个岗位吸纳3个人计算的话,总共也就235个人的就业。从这个数据来看,似乎并不能解决当地严重失业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一项自对当地的经济拉动作用其实并不大。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该项目所在的瓦努阿图共和国是一个法制不甚健全的国家,其政府曾经多次调整该项目的申请条件,以便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