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分绩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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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总评成绩=(课程学分×课程绩点)之和,每门课程的学分和绩点可查阅本专业《培养方案》。 例如:某同学一学期修读4门课程,分数分别为98分、92分、60分、75分,则该生的总评成绩=(4×98+4×92+3×60+3×75)/25=90.8分。

2、对于补考或重修的成绩,一般会在成绩单中单独标注,并在计算总评成绩时予以扣除。 例如:某同学在总评成绩计算方法中,有2门课是补考的,成绩为60分和75分;有1门课是重修的,成绩为92分,则该生总评成绩=(4×98+4×92+3×60+3×75)/25=90.8分。

当然,《培养方案》中对各个科目的成绩要求是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3.0,也就是说每一科的成绩都要在3.0以上才能通过,如果有一科低于3.0,就要补考或者重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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