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外国人签证担保有风险吗?
这个问题问得挺有意思,题主可能是担心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风险吧? 那我就试着从国内和国外法的角度来聊一聊关于签证担保这个事。 从题主给的案例来看,是英国的学生签证,那么担保人就需要符合学生签的担保条件(也就是Tier4 sponsor) 而提供担保的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成为Tier4 Sponsored Employer:- 注册为“有限制”或"无限制"的有限责任公司(LTD/INC) - 在公司登记处登记公司名称和地址- 没有因拖欠税、费而被列入黑名单;- 为申请人提供的职位须由该雇主公司全职聘用,工作期限与学习许可有效期一样长久.
在上面的条款中可以看到,对于Sponsor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公司在英国的注册信息是有明确的规定的。 因此如果作为担保机构去进行申请的话,需要保证自己的公司是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行喔~ 如果您公司的法人或者是公司的注册信息不符合上面的规定,那么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您申请的进度或者最终导致申请被驳回哦! 所以大家在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相关的要求和规范,以免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呢~
另外再来说一下国外法的方面。 首先我想说的是,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立法体系。 在中国,我们的所有成文法和判例法都是以大陆法系为基础来进行制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处理事情的时候都会先考虑国内法的规定。 但是像英美法系的国家就不同了,他们所有的法律都是建立在判例基础之上的。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吧~ 在英国,如果你要去起诉一个人,那么在正式提起诉讼前你需要先去申请一个“诉讼许可令状”(Writ of Summons)。 这个东西就和美国的“起诉书”差不多啦! 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一份“诉状陈述书”(Pleadings)来告诉法官你准备起诉谁、要告他什么等等…. 而法院会根据你的这份材料来决定是否给你签发“诉讼许可令状”。
所以说在美国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一般都是先找当地的律师开咨询,然后根据律师的建议再来决定是否要提起诉讼。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当案件比较简单或者案情比较清晰的话也可以直接自己去法院递交资料来申请立案哟~ 最后总结一下哈,其实不管是在哪个国家申请签证担保都是有其相应的流程和法律规定的,大家一定要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再去操作呀~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