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签证可以去哪儿?
1984年,英国政府为了维护在爱尔兰的殖民统治,向爱尔兰议会提出了《英爱共同条约》。条约中规定:英国可以在爱尔兰国内派遣军队、建立军事基地和设立情报机构;爱尔兰必须保证英国军舰和航空器不受阻碍地穿过爱尔兰海峡。 1986年的公投结果使得条约遭到了失败。但英国政府依然派出了军队来维持其在该地区的“势力”。双方矛盾日益激化,最终于1998年达成了和平协议——《贝尔法斯特协定》正式结束爱尔兰境内长期存在的北爱尔兰问题。 (PS:其实这个《贝尔法斯特协定》就很有意思了) 一共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政治制度方面的内容。第二部分是防止北爱尔兰地区发生暴力冲突的措施。第三部分则是关于司法问题的。 首先就是第一部分的“政治制度”内容,其中主要讨论的就是两个问题:一是北爱尔兰是否要脱离联合王国而独立建国,二是如果北爱地区仍然留在联合王国的版图内,它又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存在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就是,由北爱尔兰人民通过公投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未来。而且这次投票是不分民族、不分宗教的全民大公决! 第二个问题则更为棘手一些——既然北爱想要继续留在联合王国之内,那么他究竟属于哪一部分呢?是属于英格兰还是归属于整个联合王国?当时双方的意见也是相去甚远: 英国的保守派主张将北爱尔兰看作是整个联合王国的“自治领地”,享有高度自治的权利。同时他们也不赞成让北爱尔兰地区单独举行独立公投,认为这样做会加剧双方的紧张局势并可能引起全面内战。
而新芬党等北爱的激进分子则主张以“联邦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将北爱尔兰合并入爱尔兰共和国,成立一个单一的政治实体”。 这简直就是火上浇油呀…… 在这种僵持不下的局面之下,1995年的时候,时任英国首相的托尼·布莱尔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法:建立一个包括北爱以及爱尔兰全境的“北大西洋联盟国家”,并且以这个“联盟国”作为加入欧盟的前置条件。这样既能够解决北爱的问题,也可以为欧洲一体化铺平道路嘛~ 对于这个方案,双方都没有立刻表态。但是到了第二年的时候,也就是1996年,当时的欧洲委员会主席雅克·德洛尔访问了北爱,并与当地的政党领导人进行了协商。之后他又与时任英国首相的约翰·梅杰举行了会谈,并且取得了共识——那就是同意把该计划写入欧盟的协议之中。于是才有了我们目前看到的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贝尔法斯特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