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选举吗?
加拿大联邦选举从每5年举行一次到每4年举行一次,是根据《宪法法案》第52章的规定。现任总(大)理斯蒂芬?哈珀宣布联邦政府将在2015年10月19日进行大选。
加拿大实行选举制度是选举(选举权)与任期制(任期)分开,即选举权不因性别和种族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任期制对不同党派却规定不同。现任政府要举行全国大选,必须获得众议院半数以上的议席。加拿大选举制度还规定,如果现任政府只获得过半数以下议席,可继续执政,但无权在4年内再次实行大选。
加拿大选举采取一对一的政党竞选对抗制,在联邦与各省政府层面皆然。由联邦总理或省总理指定候选人,在全国或本省范围内,进行一对一竞选。候选人以竞选总部或竞选委员会的形式,组成竞选班子,由总理指定一位负责人进行组织竞选活动。候选人由政党组织提名产生,候选人的竞选经费,由候选人个人或其所属政党提供。
选举前一个月,候选人必须向联邦大选组织委员会或省选举组织委员会提交一份候选人提名表格,包括个人经历、住址,提供候选人身份证明及有关个人信息,由选举组织委员会予以公布。竞选活动正式开始之前,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及竞选委员会必须在选举组织委员会监督下,将竞选广告张贴在竞选活动中必须张贴的地方。
加拿大联邦选举采取的是排名取位制,即全国所有选民在选票上一一标出自己选择代表投票,由全国选民和选举组织委员会进行核查,计算出各政党的选票数量,按获得选票数量多少顺序,排列出不同选区代表顺序。选票中第一位的当选人,是该地区或议席代表。
加拿大联邦选举,由全国选民选举出616名代表组成联邦众议院。众议院在总理主持下运作。联邦政府的权力主要是通过国会来行使,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政府对众议院负责,政府的主要成员由众议院议员选举产生,如政府成员在众议院议员投票中丧失信任,政府要辞职或被剥夺权力。
加拿大没有总统和副总统,没有内阁总理或省长,但加拿大有联邦总(大)理(相)和联邦各省政府总理。加拿大联邦政府实行政事首脑为总理,各省行政事务的首脑为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