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新申请t4签证?
申请人若之前申请过加拿大签证,现在要再次申请或申请不同的签证类型,属于“重申请”的情况。若在首次申请中提供了虚假材料,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被拒签过,就属于“重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解释,证明自己的情况不再符合“重申请人”的标准。
如果加拿大移民局认定申请人为“重申请人”,将不受理其申请。申请人需提交一份解释信说明,为何自己不属于“重申请人”以及为何应被重新考虑。解释信是陈述性材料,不必过多引用法律条例,只要详细说明情况就可以了,但是一定要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移民局收到解释信后,会重新考虑。如果申请人没有符合“重申请人”的标准,就会重新发签证。如果符合,则不予重新考虑,还会通知申请人申请被拒。
加拿大移民部在官网上公布解释信写作指导
在写解释信时,申请人必须详述以下5个要点:
1、自己为何不属于“重申请人”?详细说明为何自己不属于之前的情况。
2、写出之前申请被拒的理由或错误信息是如何发现的。
3、如果申请被拒原因发生在加拿大之外,详细说明。如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拒签记录在加拿大移民局系统里面可能查不到,但并不表明自己不存在这样的负面材料,在解释信中要强调这一点。
4、申请人在之前的申请中是否有不诚实的行为?
5、阐述自己符合加拿大移民政策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