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签证好办么?
工作绿卡是美国人给予外国就业者的奖励,让他们有权在其后从事工作及逗留美国,无需工作许可,只要维持其绿卡的效力。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身份服务局的统计,截至二一年九月,居住在美国的外籍人士人数达四百九十四万三千人。
根据美国法律:外国人如要在美国合法地工作或学习,必须持有美国政府所颁发的“工作许可”即“工作签证”。
外国人获得美国公司雇佣后即应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即工作签证),经批准并签发“工作许可”后,方可从事雇佣工作。
绿卡拥有者在美国境内不需工作许可,但如想更换工作,仍要向移民局申请工作换岗许可。
工作签证分非移民签证和移民签证两类。非移民签证又分三种类型:
1.H-1签证:签发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技术或特殊技能劳动者,包括经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人员;从事农业非农、家庭雇佣人员;以及其他非熟练人员等。
2.H-2签证:签发给从事非农家庭劳动、修建房屋、农场、渔业等工种的美籍人员的家庭成员。
3.L签证:签发给外国公司派遣到美国公司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熟练工人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技能的人员,L签证不需美国公司雇佣,而是由美国公司的外国分公司雇佣。
以上三种非移民签证均限于在美国的短期工作,根据美国法律,非移民签证者最多可在美国境内逗留七年,每年可延期一次。而移民签证又分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职业签证包括EB-1、 EB-2、 EB-3、 EB-4、EB-5签证类。
美国对移民的审批采取先来后到,先申请的排队的原则。绿卡申请人每年大约有120万,而绿卡的名额只有54万,申请人的增加,势必使等待的人数增多甚至要等到下一个年度。
亲属类移民包含:美国公民的父母、子女和其他外国公民的未婚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和收养的人;美国公民以及美国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美国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子女的未婚配偶;合符资格被收养儿童的养父母在移民局正式批准后;以及特殊移民:例如宗教工作者、受抚育的儿童、谋杀受害者的直系亲属、与谋杀受害者生活在一起的年轻成年人以及某些特殊移民;少数族裔,难民;战争遗留的伊拉克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