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德国配偶签证?
德国配偶签证办理需要根据申请人是德国公民的配偶(配偶指的是申请人的合法婚姻伴侣,包括男性和女性夫妻)、同居伴侣亦或是同性合法婚姻伴侣办理不同的配偶签证。
配偶签证
在申请得到德国内政部的批准后,申请人需申请“配偶居留许可”,即家庭团聚签证。
通过婚姻或长期共同生活结合成的配偶,在德国居留满3年即可获得永久居留权。持有“绿卡”的外国人,只要没有参与犯罪,就可以在德国长期居留。如果配偶是德国人,只要结婚,外国人就能获得德国身份;与外国人结婚后,即使外国人不居住于德国,德国人也依旧有义务承担对家庭财政的供养。
长期同居的伴侣
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是长期同居的伴侣,只要有一方生活在德国,其同居伴侣就有权入境德国居住。
同性伴侣
德国政府对“家庭”的定义更为宽容,德国法律只区分男性和女性夫妻,而没有将同性夫妻及同居情侣区别开来。
办理德国配偶签证需要根据所遇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但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如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双方的关系证明,以及有关居住历史的材料以及其他补充材料,如经公证的婚姻证明或同居证明,证明双方是同性伴侣的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