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有安利吗?
澳洲是安利公司的第二大本营,因为第一大本营在美国。 2015年8月26日上午9点,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直销监管法规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时隔近30年后,中国再次就直销立法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拟定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直销行业的主要制度设计包括:实行备案登记制度;明确企业对直销员进行管理的责任;完善直销员执照制度和培训、考试制度;规定直销企业开展直销活动以及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津贴的标准和办法;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等。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意见”要求从事直销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有必要的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必要的资金、设备; 具备从事直销活动的专职人员和网络; 符合有关规定并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商务部同时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外国人收购我国的直销公司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明确:除国务院特别许可的,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 “(一)生产销售自营进口产品的;
(二)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布的《外资企业设立操作指导手册》详细列明了设立外资企业所应提交的材料及流程。 据一位熟悉内情的业内人士介绍,此次商务部同时发布两个文件,旨在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监管标准。 此前,由于外资企业对国内市场的进入限制较少,而一些国外企业通过国内下属公司和代理商做直销,因此对国内企业形成威胁。 比如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电商领域,虽然主要参与者都是国内企业,但亚马逊一直尝试推进其直销业务,而且阿里巴巴也曾注册过相关电子商务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