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可以带进日本吗?
2017年5月,我从中国带着一箱进口芒果和一箱进口榴莲入关日本成田机场,被日方当场拦下,要求开箱检查并全部没收。
理由是:根据《检疫法》第6条第4项及第11条第3项规定,为了防止有害生物及疫病传入,必须进行检验检疫。 当时,我坚持认为日本这样做违反了出入境管理办法,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向海关投诉并要求查看对方提供的禁止携带水果的有关证据。但海关以“没有法定职责”为由拒绝了我的请求。 我又向东京地检提出诉讼,要求判定海关的行政行为违法。 但经过两次一审、二审,我的诉讼请求都被日本法院驳回。 理由是日本历来对带有种子或其他繁殖体的植物及其制品实行严格的管制措施,防止外来的杂草及有害病菌入侵,保护本国的农业和环境安全……
根据日本《检疫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了预防外来的有害生物及传染性疾病,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是海关等机构的法定职责…… 本案中,被告海关根据《检疫法》相关规定,对原告所携水果进行检验检疫,并无不当之处……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