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学必须要监护公证吗?
首先,明确一点: 申请加拿大高中没有必须提供监护公证书这个说法! 但,申请人如果是在18岁以下(部分学校要求19岁以下),则需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监护公证书;如申请人年满18岁但未满21岁,则须签署监护人认可书。 这只是申请高中的要求之一,并不一定所有高校都会要求这么细致。但是,如果你将来想申请大学,在申请学校的时侯,学校是会要求你提供的。 当然,这些公证都可以等拿到录取通知书再办理,不会影响入学。 但这里要注意一个问题: 因为公证需要翻译成加国官方语言,而一般国内公证处的翻译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建议自行找正规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以免后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其次,为什么要提供监护公证书呢? 是因为加拿大政府出于对留学生在加国期间生活的考虑,需要学生有一个能够负责其学习、生活、交友、出国、返校等一揽子事务的法定代理人。
换句话说,就是在加拿大留学期间,你可以信赖的人,可以随时联系得上的人,可以在你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和关心的人——也就是你的法定代理人。 当然,你在加拿大所居住的地方,如寄宿家庭、公寓等等,都是有人监管并负责管理你的人。但是,当你需要买大件物品或需要贷款买车买房等等需要授权签字的文件时,政府只承认你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才会给你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就会出纰漏。所以,还是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正材料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