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怎么核实亲属关系?
昌缘最佳答案
1. 先核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文件之一证明: (1)户口本; (2)出生证/护照/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关系证明; (5)经公证处公证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亲属关系; (6)使馆认可的其它形式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材料,如学校、民政部门、公证机关或其它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
2. 再根据亲属关系核实被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申请条件,这一步需要提供与申请类别相关的申请材料。 对于多数移民项目来说,申请的基本条件中包括“与申请人有血缘关系、收养或者监护关系”,这里就涉及到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以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为例,申请条件中就包含“申请人或配偶至少有一人拥有艺术、体育或学术方面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并且上述才能对于加拿大的文化或经济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如果被申请人以文化艺术或体育运动作为职业并以此自雇的话,那么就需要准备能够表明被申请人是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证明,例如: (1)证明申请人有相应学历的文件; (2)证明申请人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银行工资流水; (3)证明申请人有一定知名度的作品或成就的证明材料,例如获奖情况、行业认可度、媒体报道情况等。
如果是申请团聚类移民,一般都需要核实申请人与亲属间的关系。亲属关系的核实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材料来进行:
一、家庭成员关系公证。申请人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的公证,在国外的亲属也需要办理亲属关系的公证。但是因为各国审查的要求不同、审核周期很长等,现在家庭成员关系公证已经很少用了。
二、申请人、在国外的亲属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这些文件虽然在我国很好取得,但是在国外使用就比较麻烦,国外使领馆和移民局很难确认这些文件的真伪,不能作为申请移民的直接证据。
为了在国外使用,申请人、在国外亲属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可以先在国内做公证,然后拿到国外后,拿到所在国外的中国使领馆做认证,这样国外使领馆和移民局会认可。申请人、在国外亲属的户口本、身份证经过上述公证和认证后,其效力可以等同于家庭成员关系公证的效力,因此使用较多。
国外提供的户口本、身份证,如果国外提供的户口本、身份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可以提供国外亲属关系证明,然后拿到国外公证处做公证,最后拿到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做认证。
三、申请人、国外亲属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明也需要先在国内做公证,然后拿到国外后拿到国外的中国使领馆做认证,才能在国外使用。
如果国外亲属所在国不是婚姻自由国家,申请人需要提供国外亲属该国的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或离婚证明。因为有些国家是婚姻自由国家,一夫多妻制,申请人提供国外亲属配偶的死亡证明或离婚证明后,还要提供国外亲属婚姻状况声明书,并做公证和认证。
四、申请人、国外亲属的出入境记录。出入境记录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调取盖有公安出入境印章的复印件,国外亲属的出入境记录到该国相关部门调取,然后再做公证和认证。
需要注意的是团聚类移民的审核周期比较短,上述有些文件不好在申请期限内取得,移民申请人可以和移民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