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移民担保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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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实: 作为债务人(借款人),你是你个人财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你的借款/债务属于你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除非你对债务人(借款人)的财产拥有绝对支配权(如婚内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遗嘱指定继承等)否则债权人(出借人)有权对你的任何个人财产主张权利。

第二,从法律上界定,借款/债务是个人资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点是看该笔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个借款/债务就是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借款/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借款人)个人偿还。 当然实践中,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在判断其是否为“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时,还要考虑债权人(出借人)的善意与否。即债权人(出借人)在出借款项之前,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如果债权人(出借人)明知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而仍然出借款项的,那么该借款/债务就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借款人)个人负责清偿。

第三,如果债权人(出借人)起诉你和你的配偶,那么你就可以把担保人(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一方)一并列为被告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法院认定担保人的担保行为有效,然后判决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对你尚未清偿的部分承担四分之一(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之间)的连带清偿责任;另一种可能是法院认定担保关系无效,那么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无论是哪种结果,对担保人都是不利的。因为既然法院判决他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那么他就没有必要再替你还款;而如果法院认定担保关系成立且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话,则意味着他要替你向债权人(出借人)还款,然后再向你追偿。

第四,如果你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共有人提讼主张按份享有份额的,依法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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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般债务需要找人担保时,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欠款人跑路,担保人也需要还清贷款。所以担保人在同意担保之前一定需要三思,千万不可马虎大意。而如果担保人移民又该怎么办呢?

一、 担保人办理移民手续,并不影响担保人对债权的偿还义务,依法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二、 担保人移民后,如果在境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或在债务人不偿还的情况下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担保人申报财产,以保证将来可供执行。

三、 如果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或者担保人不履行申报或不如实申报财产,债权人可以不予理会,待有需要时再主张权利。毕竟权利的行使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是两年,在此期间内可以行使债权,超过此期间,将丧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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