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当兵会影响美国移民吗?
首先明确一点,有犯罪记录的人是没法通过正常渠道申请美 国的移民签证的;而曾经有过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想再赴美 国,可以走特殊通道——即行政签证(administrative visa)。 那么,什么是行政签证呢? 美国移民局对于行政签证的解释是:“由联邦政府机构依据其内部规定的审批程序处理之移民申请,包括申请者及其家属寻求在美国永久居留权利或资格所提出的申请”。
简单来说就是,过去犯过罪,但是已经刑满释放且无其他不良记录的人,可以通过递交申请材料给美国的联邦机构来获得签证。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事,这种签证是一步到位的,申请了就可以获得永久绿卡,但获批的速度相对比较慢一些。并且由于这类签证属于行政审理,所以过程和结果都不是完全能够预期和把握的。
在2016年之前,曾有服刑记录的移民申请人想要申请美 国的移民签证确实机会渺茫。但在2016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了著名的《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修订案H.R.5281。该修正案对移民法的条款进行了较大修改,其中就包含对有过刑罚记录的申请的重新评估。
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曾经服役、入伍期间或者复原之后有刑事犯罪记录也是有可能成功获签的。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这部法律的主要改革内容。
(1) 引入了以犯罪性质(criminal conviction categories)为主的新分类体系来划分过往罪行。
(2) 对每一个类别中的过往罪行设立一个最低起诉金额(minimum fine level)作为是否影响出境的限制性标准。
(3) 增加政府官员对申请人过往犯罪的审核权。
(4) 增加申请人披露过往犯罪情况的义务,并赋予雇主查阅员工犯罪记录的权利。 H.R.5281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申请非移民签证或移民签证的申请者个人。而对于那些申请人不具有公民身份或者绿卡,但是涉及共同申请人(例如配偶、子女)的犯罪记录情况需要做如实陈述。 根据这部法律的条款,移民官在考虑是否批准申请人入境时,需要同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申请人在美期间或复员后是否因刑事指控而被判决有罪?
(2) 如果有的话,受审罪名是什么?
(3) 该犯罪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发生的?如果在国外发生,是在哪个国家/地区发生以及是否在居住国被判罪罚?
(4) 该罪行的严重程度如何?有没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5) 在该案件里,申请人是被判决有罪的还是被判无罪? 是上述任一问题的答案为"是",都意味着申请可能遭到拒绝。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部法律是对移民法的修订,但是其适用范围只限于申请非移民签证或移民签证的申请人个人。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获得签证并成功赴美,则既往罪行的记录将永远不会被移交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