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和移居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移民”指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去拥有新的国籍;而“移居”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没有改变国籍的意思,只是“迁移住处”或是“改变居住地”。有些人即使没改国籍,也可能出现在两个国家的居留证或永久居民的身份的。 比如中国人移民了美国并拿到绿卡,美国公民有权利选择在中国或者美国居住和生活,中国并没有限制其回国或者来中国定居的权利,这种既拥有双重国籍又持有他国居留证的情况就叫做“双国籍”或“双重国民身份”“双币制”等。
目前世界上约有150个国家承认双重国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内人口压力过大、就业竞争激烈和财政状况不佳,不愿意让双重国籍的人享有该国国民才有的社会和经济待遇,因此不承认双重国籍。 而发达国家一般都承认双重国籍,并且通过签订条约的方式对两国之间居民的往来、居留期限、出入境证件以及公民的身份给予明确的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际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一国国民在其他国家从事商务、科技、教育、体育等领域进行短期或长期的活动也越来越多。很多国家对这一情况都做出相应的规定,如美国的“美国公民资格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任何外国籍的居民只要在美国境外居留满五年以上(含国外留学生的停留期),就可以申请入籍成为美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