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报税是几月份开始?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时间是公历年的4月30日之前,纳税人需要在此期间申报上一年度的收入、缴纳税费。如果当年有欠交的税款或者退税的申请则需要更晚一点处理。 2016年12月的加国新政规定,自2017年起,加拿大个人的报税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企业则须于次年三月提交上年的纳税申报表。加拿大政府同时宣布,由于近年来国税局收到的纳税申报文件质量越来越高,因此政府将把审核报税文件的力度大大加强,并会加大对逃税和漏税行为的惩罚力度。
加拿大的报税体系相对复杂,主要分为两大类:CRA根据报税资料全面评估纳税人的整体税务负担;而IRS侧重于检查报税表是否有误。两种机制下都有多种程序,比如可以发邮件和打电话先进行初步的问询,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递交过去以供审理。
当然,对于比较复杂的案件,税务局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的解释和证明材料。在调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纳税人的确存在漏缴或迟缴的情况,CRA会将这部分损失计入下一纳税年度,并要求纳税人补缴拖欠的税款及相应的利息;若发现纳税人在报送的文件中做了假账,或隐瞒了收入,偷漏了税收,则不仅会造成本金损失,还可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