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换签证要本人去吗?
如果是通过代办处办理的话,可以不用亲自去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材料或者领取护照的 日本使馆及领事馆接受申请者委托他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但须准备两份委托书,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公证员执业证复印件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在使领馆内设有代办处的地区,则由代理机构负责接收资料并转交使领馆;若当地未设代办处,则需将资料直接寄至使领馆。
关于代办处的详细情况建议拨打010-65328457进行咨询(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00~12:00; 13:00 —17:00)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须按使领馆要求的时间到指定的办证地点取号排队等候。 一般来说,领使馆受理申请的时间和领区划分如下: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在其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日本驻华使领馆申请办理赴日签证(外交、公务及礼遇签证除外)。
根据日本《入国管理法》规定,被处以“不得入境”处罚者、无有效再入国许可者以及曾受过禁止入境等处罚者均属于“不受理人员”。 “不受理人员”名单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日本法务省于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零时开始公布新一年的“不受理人员名单”和上一年度的“不予发放再入国许可的人员及其居留期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