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可以办哪些签证?
根据出入境管理部门的职能分工,除申请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外,宁波市各出入境接待场所均可受理以下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业务: 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外国人停居留、签证等入境手续(仅限北仑区);
为居住、居留境外的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员提供本人所属国或者其他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及复印件;
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政审表;
中国外交部委托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护照、国籍状况证明及相关材料的认证材料;
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护照签证页或出境卡遗失、毁损情况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国内公民在境外所生中国籍子女的户籍登记证明和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核准的其他材料。
1.办证地点 目前全市共有24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具体地址详见下表: 其中北仑区仅有一个接待点: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大碶街道宝山路555号);鄞州区有两个分中心,分别是古林分中心(古林镇宁丰路977号,联系电话:88905165)和高桥分中心(高桥镇横街村新颜路230-232号,联系电话:88426019),两个分中心只办理鄞州户籍居民的出入境业务,其他鄞州的居民需到鄞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
2.办证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 双休日部分接待室开放预约服务。
3.注意事项 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请仔细阅读申请材料目录,按照下列步骤准备资料:
(1)准备一张两寸(48mm×33mm)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2)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也可由监护人陪同前来办理,除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之外,还应交验监护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4)军人提交军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部队出具的《与持有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代办人须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以上所提交复印件均为A4规格;全部申请均需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