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签证费退吗?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规定,自2016年4月28日起,所有非移民类签证申请费(包括申请F、J和M签证者交纳的美国公民及移民局手续费)均不得退还或转让给其他申请人。 以下情况则例外: 因签证面谈被取消而需重新预约的面谈时间; 根据本使馆/总领事馆规定可免费重新递交的申请;
申请人被拒绝入境的情况; 签证因过期失效,或因错误而丢失或未得到的情况下(如签证贴于错误的护照上); 如果您的申请被本使领馆/总领事馆取消,但之后您获得了另一领馆/总领事馆的签证,可以要求退回原领馆收取的费用。 除以上特殊情况外,不论何种原因导致申请被拒签或者因未满足条件而被拒签,签证费都不可退还。
因此,请尽量保证自己的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并提前准备好资金证明,以免耽误行程。 在面谈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请务必及时通知本馆/总领事馆: a) 您已不属于当初申请的签证类别; b) 您已被美国公司雇用或接受奖学金资助, 而这些以前并未包括在原先的申请中; c) 因为新的法律出台,使申请人不能获得签证; d) 您的财务状况发生了变化,例如,由于货币兑换率变动而造成经济能力下降等.
请您携带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面谈时可以迅速准确地说明情况。如果您的申请材料完整且符合相关规定,我们的领事官员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决定您的申请是否被批准。请注意我们只审查申请人的材料,而不审查其来访目的或其他人的访美意图。